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1168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推動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,教育部與法務部自9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,期藉由辦理各項競賽活動,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,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,以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。 |
三、 | 旨揭競賽活動摘述如下: |
(一) |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: |
1、 | 活動對象: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學生,採「國中學生組」及「高中職學生組(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)」分組競賽。 |
2、 | 活動方式: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。 |
3、 | 競賽題型: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,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。 |
4、 | 網路初賽:自114年8月15日(星期五)起至114年10月25日(星期六)止。 |
5、 | 活動獎項:各組取現場決賽前6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,並設「學校推動成效獎」,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。 |
(二) |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: |
1、 | 活動對象: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(含兼任教師、代理(課)教師、實習教師及教官),分「國中組」及「高中職組(含五年制專科學校)」競賽。 |
2、 | 活動方式:不設教案設計主題,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,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。 |
3、 | 教案參賽:自114年8月15日(星期五)起至114年10月15日(星期三)止。 |
4、 | 活動獎項: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,並設「推薦學校獎」,鼓勵教案推薦學校。 |
四、 | 案內需配合辦理事項如下: |
(一) | 請各校將本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鼓勵師生自114年8月15日(星期五)起至本競賽活動網站(https://compete.law.moj.gov.tw )踴躍參與活動。 |
(二) | 請貴學校於114年7月15日(星期二)前上網(https://www.moj.gov.tw/2818/119811/ )填復活動聯繫窗口資訊,以利後續宣導及聯繫。 |
(三) | 為期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,請於活動期間(114年8月至12月)將本活動網站(https://compete.law.moj.gov.tw )納入學校網路連結之白名單,以避免競賽活動期間,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,影響學生參賽權益。 |
(四) | 請貴校將本競賽活動納入學校校內相關活動、研習及會議時機(如:教師研習、班週會、行政會議等)透過各式管道加強宣導,並鼓勵師生踴躍參加。 |
五、 | 本案副知本局國中教育科,請協助轉知本市輔導團以「議題融入課程」方式鼓勵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參賽,並協助宣導本活動。 |
六、 | 本案倘有相關疑義,請洽鈕酷樂股份有限公司范小姐(活動專線:(02)8773-4300分機656,服務電子信箱:moj@techmore.com.tw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