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申請條件:其父或母一方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、無國籍籍人、中國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且在台合法居留、定居設有戶籍者。
-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均可提出申請,每校限1~3人申請:
(1)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。
(2)失親(雙親;父或母亡故)、隔代教養(含親屬代養)、身心障礙(雙親;父或母)、 單親(父母離異)或家庭變故(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)的有效證明文件(含戶籍謄本)者。
- 且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(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均在乙等以上)、品德優良,無懲處紀錄者。
- 獎助金額:每名10000元。
-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:113年4月8日。
- 「寶佳新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設置要點」及申請表件,可至http://www.hkh-edu.com下載。